17岁少年强奸5女生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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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鑫)年仅17岁的高中生张鹏(化名),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强奸了5名在校女生,其中3名女生遭到其二次强奸。今年11月1日,法院以张鹏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张鹏在网络上冒充帅哥欺骗女生的做法为何屡试不爽?17岁的未成年人为何熟知裸照威胁等众多成人化的作案手法?一名女生遇害后,为何还会有其他女生相继遇害?昨天,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析了此案背后原因。

■回放

假扮双重身份骗女生

2012年3月3日,一名17岁的女学生李燕(化名)报案称,自己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男子“王旭”。

2012年2月22日,帅哥“王旭”称自己在住院,想与李燕见面,待李燕同意后,“王旭”又称自己生病体质很弱,不能在外面呆太久,让自己的朋友“郭毅”接李燕至宾馆相见。

“郭毅”将李燕带至西城区某宾馆后,将其强奸,并拍摄裸照。2012年3月3日,“郭毅”以将裸照发至互联网相要挟,在某地下室招待所内将李燕再次强奸。

2012年3月6日,民警在北京市某技工学校将自称“郭毅”的犯罪嫌疑人张鹏抓获,原来“郭毅”与“王旭”系张鹏一人所扮。经审查,张鹏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间,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先后强行与5名在校女生发生了8次性关系,并对全部5名女生拍摄裸照相威胁。近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张鹏提起公诉。2012年11月1日,法院以张鹏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张鹏目前提出了上诉。

■分析

网络约会埋下“雷区”

检察官称,张鹏利用网络炮制了一个骗局,其在网络上复制了其他帅哥的照片和个人基本信息,然后在网上寻找女孩,并骗得对方的手机号,向女孩大献殷勤,并伺机对女孩发出约会请求。

检察官分析,一方面,虚拟网络为约会强奸埋下了隐患。本案中,张鹏盗用了他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在网上注册,但该信息系真实存在,在查验方面防不胜防。另一方面,利用帅哥的身份对女孩极尽花言巧语。事实上张鹏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人。

未成年人缺失性教育

“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或是本案案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承办检察官总结分析说。
他们从其他渠道接受到片面的、歪曲的“性知识”,其中对性夸张的、错误的传播,会刺激未成年人对异性身体的渴望,如果此时得不到有效的疏导和教育,便容易造成他们以身试法、终受惩罚。

■自述

“每次谈恋爱女友都被抢”

“我之前也有过女朋友,但她们看到我时,先是觉得我胖了点,我这样的根本就拿不出手。我恋爱的时候对人家都特别好,但每一次恋爱我的女朋友都被别人抢走,我觉得挺难过,也挺寂寞。”

承办检察官称,张鹏在人际关系交往中存在着一种不自在和自卑感,他觉得现在的女孩都特别物质,不值得自己真心对待,这种不快的经历在他内心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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