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 大学生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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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杂谈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越检宣)乘借酒意,在KTV里肆意妄为,大好青春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近日,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宗在校大学生在K厅强奸两女子未遂的案件。

被告人张某某系广州某高校在校学生。2012年11月10日凌晨,张某某与朋友在某KTV饮酒,由于喝下大量啤酒,欲上洗手间呕吐。当张某某站在洗手间门口时,见到一名女青年也上洗手间,此时他借着几分醉意,心生邪念,尾随该名女子进入女洗手间并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因该名女子挣脱而未能得逞。但张某某乘借酒意,继续守候在女厕外伺机作案。过了一会,趁刘某某上洗手间之机,张某某又尾随刘某某进入女洗手间,一进去张某某便把洗手间门关上,试图将刘某某按倒在地与之发生性关系,在刘某某反抗下,张某某最终也未能得逞。刘某某逃脱后马上报警,张某某随后被抓获。

近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作者:练情情 越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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