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生受老师体罚批评自杀 学校被判赔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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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杂谈

原题:学生挨批回家自杀 判学校赔9万

商报讯 白银市一名年仅12岁的女学生在家上吊自杀,家人在收拾女儿的遗物时,从孩子的日记中发现孩子在校时,曾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批评和同学欺负。事发后,女学生的家人将班主任和学校起诉到法院,近日,白银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白银市第十一中学向女学生家人赔偿9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白银市第十一中学不服该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女学生家中死亡 家人状告学校

2011年1月20日下午,白银市民李先生回家后,发现12岁的女儿小眉(化名)用一条红绸带搭在客厅门上结束了生命。小眉死亡后,李先生夫妇找到白银市教育局及白银市第十一中学。白银市教育局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之后由学校出具调查报告,承认小眉的班主任王老师对小眉实施过体罚和在班上说过不当言辞,但白银市第十一中学认为小眉的死亡与学校无关,不应当承担责任。随后,李先生夫妇将该校诉至法院,班主任老师也被列为第三人,请求判令白银市第十一中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57359元。

一审判决 被告承担次要责任

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有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和班主任对班级疏于严格管理,对学生疏于疏导关心,对其自杀有一定的诱因,但法庭也认为,小眉自身的心理素质是导致其自杀的直接主要原因,家长未及时疏导教育子女、监护不力,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原告承担主要责任,被告白银市第十一中学承担次要责任。据此,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白银市第十一中学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89589.8元,并承担1274元的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张筠)

本文来自:雅虎资讯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20928/1338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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