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作用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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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作用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压路机碾压的工作面,应经过适当平整,对新填的松软路基,应先用羊足碾或打夯机逐层碾压或夯实后,方可用压路机碾压。
2、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小于5%时,宜适当洒水。
3、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
4、应根据碾压要求选择机重。当光轮压路机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砂或水。当气温降至0℃时,不得用水增重。
5、轮胎压路机不宜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6、作业前,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各紧固件不得松动,轮胎压路机还应检查轮胎气压,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7、不得用牵引法强制启动内燃机,也不得用压路机拖拉任何机械或物件。
8、启动后,应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及转向功能灵敏可靠,方可作业。开动前,压路机周围应无障碍物或人员。
9、碾压时应低速行驶,变速时必须停机。速度宜控制在3~4km/h范围内,在一个碾压行程中不得变速。碾压过程应保持正确的行驶方向,碾压第二行时必须与第一行重叠半个滚轮压痕。
10、变换压路机前进、后返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11、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12、碾压傍山道路时,应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1m。
13、上、下坡时,应事先选好挡位,不得在坡上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1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15、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并揳住滚轮。
16、对有差速器锁住装置的三轮压路机,当只有一只轮子打滑时,方可使用差速器锁住装置,但不得转弯。
17、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8、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
19、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采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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